时间:2026年04月28-30日
地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朝阳馆)
参展申请及合约 (合同编号:CIHIE20260428)
参展单位 (参展商) | 中文: | 门楣名称 以此为准 | ||||||||||||||
英文: | ||||||||||||||||
单位地址 | 邮 编 | |||||||||||||||
电 话 | 传真 | |||||||||||||||
负责人 | 部门 | 职务 | 手 机 | |||||||||||||
展出展品内容: | ||||||||||||||||
展商购买展会服务项目(请在□内“√”选择) □特装光地 号馆, 号展位,面积 ㎡/费用 ; □豪华展位 号馆, 号展位,面积 ㎡/费用 ; □标准展位 号馆, 号展位,面积 ㎡/费用 ; □路演推介会 场,时间 分钟,费用 ; □会刊版面 P/费用 ; □LDE屏(20秒/条) 条/费用 ; □观众证件广告 万张/费用 ; □其它服务或广告宣传项目 /费用 ; | ||||||||||||||||
选购服务项目费用共计(大写): 元整( ¥: )。 | ||||||||||||||||
汇款时间 | 款项 元整,于 年 月 日前汇出,并将汇款底单回传至主办单位确认。款项到帐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并发至参展商。 | |||||||||||||||
收款单位 | 北京世博威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 |||||||||||||||
帐 号 | 340256345700 | |||||||||||||||
开 户 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 |||||||||||||||
特别提醒 | 上述指定账号不接收个人名义汇款,个人名义汇款将无法提供公司发票,届时由展商自担责任! | |||||||||||||||
参展约定 | 1.参展费用支付约定:参展单位应当自合约生效之日起5日内,通过单位账户将参展费用足额汇入主办单位指定帐户,未在上述期限内足额支付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展,本合约自动终止。主办单位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数电发票并发送至参展方。 2.展位调整约定:正常情况下,主办单位应当按照约定为参展单位提供对应展位和相关服务。但在影响展会正常召开或因公共安全部门安全管控需要时,主办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修改展位布局至符合要求,对调整所涉及的展位,主办单位应当及时同参展单位协商,安排对等或优于原来的展位。 3.展位使用约定:未经主办单位许可,参展方不得擅自将展位进行转租、合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第三方使用。 4.展览范围和内容约定:参展单位必须保证参展展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符合展会展览范围;展览展示内容符合大会展览范围和展览内容要求,不得展示有违公知良俗的展品和内容。 5.知识产权保护约定:参展单位必须熟知并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承诺书》内容(详见附件一)。 6.参展须知暨安全责任约定:参展单位应知悉并严格遵守《参展须知暨安全责任书》内容(详见附件二),遵守搭建、布展、展览、撤展等各项安全规定,明确自己责任,确保大家共同权益。 7.关于海外展品暨展品售卖约定:展馆展品仅做展览展示用途,一律不得在展会现场兜售。如达成意向,展会结束后,国内展商可通过线下扫码、线上发货的方式在合法电商平台购买;海外客户如已与国内买家达成贸易意向,可自行选择或委托组委会指定的进口代理商办理进口手续,否则展品需自行运回或销毁。 8.参展信息提供约定:为保障客户权益和按照大型活动上级主管部门安全要求,参展单位须配合主办方及时如实提供企业会刊资料信息、展台搭建以及展位宣传展示相关的画面信息、企业资质信息、参展展品质量合格资质、参展人员实名登记信息、进馆车辆信息等。 9.关于展期变更的约定:由于不可抗力(如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社会事件、政府政策或干预等)因素造成的展会延期或改期举办的,展商不得据此单方面提出退展,否则已支付费用不予返还;因延期或改期的时间与展商有其他重大活动冲突的,经主办单位同意后,可申请顺延参展。若因上述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展会取消的,主办单位应无条件如数退回展商已缴纳的参展费,除此之外,主办单位无需向参展单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0.因本合约履行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主办单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附件及《参展商手册》是本合约的一部分,和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约一式二份,参展单位及主办单位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 |||||||||||||||
参展单位承诺 | 我单位已知悉参展约定的全部内容,承诺严格遵守并履行协议约定。若因我单位违约,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主办单位依照协议约定履行协议赋予的权力,我公司均无异议。 参展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 年 月 日 | |||||||||||||||
主办单位承诺 | 我单位承诺严格履行主办职责,承担主办单位应有责任,严格按照参展合约约定,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服务,维护参展单位的权益。 主办单位:(盖章)北京世博威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一:
知识产权承诺书
北京世博威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主办方):
我 公司(参展方)是 2026第35届中国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展会)的参展商,本单位同意遵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并接受主办方及其投诉机构依上述办法制定的《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自即日起,至本届展会结束(2026年 04 月 30日),特做出如下承诺:
1.按照相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涉及知识产权自行检查。
2.不在展馆内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肖像权的展品、展板、展台、宣传资料等,承诺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招商活动开场音乐、背景音乐、背景板、宣传推广材料等)非法侵害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否则,参展方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3.按照主办方或者其设立的投诉机构规定的投诉程序进行投诉,不影响展会的顺利进行。
4.积极配合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以及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在展会期间进行的询问、勘验、取证等工作。
5.提交的投诉材料准确、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6.不进行恶意投诉。如因恶意投诉给主办方或者被投诉人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 违反本承诺,愿意按本展会的规定接受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的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主办单位及参展单位各持一份,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生效。
参展方单位(盖章): 参展方代表人(签字):
展馆号及展位号: 馆 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展须知暨安全责任书
为保障参展商的共同利益,保证和满足参观观众的安全与需求,维护博览会的国际形象,确保大会圆满成功召开,组委会特制定本参展规程,请各参展企业严格遵守:
一、展览日程安排
1、主场设施和特装搭建时间:4月26日(13:00至17:00);4月27日(09:00 至21:00)
2、展商报到布展时间:4月27日(10:00至20:00),展位布展完成后需安排人员留守至统一闭馆。
注意:参展商搭建布展如需加班,必须于当天16:00前向展馆申请,并支付相应加班费用。
3、展览开放参观时间:4月28日(9:00至 16:30);4月29日(9:00至 16:30); 4月30日(9:00至 14:00):
参展商入场时间:每天8:30;闭馆清场时间:前两天16:30,第三天14:00; 断电闭馆时间:前两天17:00,第三天14:00;
观众每日截至入场时间:前两天(28、29日)每天16:00,第三天(30日)13:30。
4、撤展时间:展览第三天(30日)14:00—24:00撤展,任何参展单位不得早于30日12:00之前撤展。
二、证件管理
参展商在展览会期间必须全程配戴组委会制发的参展证,无证禁止入馆。参展证件不得转借他人,违者一经查出,取消参展资格。
三、产品质量、知识产权要求
参展商必须确保参展展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管理规定,保证自己的展品、包装和展期宣传材料等,不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版权、设计、名字、专利权、LOGO等)、肖像权等。参展期间如被投诉侵权或产品质量问题,一切责任均由被投诉的参展商自行承担。
四、海外展品规定
展馆展品仅做展览展示用途,一律不得出售。展会结束后,如已与国内买家达成贸易意向,可自行选择或委托组委会指定的进口代理商办理进口手续,否则展品需自行运回或销毁。
五、清洁卫生
展览期间公共区域的清洁由展览中心负责,每天闭馆以后进行。展台内的清洁由参展商自己负责。
六、参展禁止或注意事项
1、参展商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展会安全的相关规定,服从大会组委会的统一安排,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否则,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同时,还要自行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2、布展及参展期间禁止展商将展品带出展馆,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组委会办公室申请办理出馆手续,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将展品带离展馆。
3、参展企业不得自行拆除展板、展架,损坏展板、展架、洽谈桌、座椅等展具要照价赔偿。
4、布展时参展单位应做好展位的设计布置工作,展台布置装饰所用的材料、物料等须符合环保要求,接受展馆和主场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
5、展览场地(摊位)仅供展商在展览期间展示其产品及企业形象之用,参展商不得将展览摊位转让、分配、分租及与第三者共同使用,违者逐出展馆。严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展出与展会主题内容不符的展品,违者没收展品并追究责任。
6、展品的展示与现场操作不得对观众或其他展商构成任何干扰。对按规定属于有噪声、有害、有危险或不适合展览会正常进行的展览装置和现场操作,主办方有权将其撤离或作出调整,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均由该展商承担。
7、印刷品、展览宣传中不得出现有关台独、中华民国(ROC)、支那、法轮功等邪教及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违规地图等。
8、展览期间禁止赌博、打牌,或从事其他未经许可妨碍展会正常进行的活动。
9、展览现场发生争执时,主办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展览会的利益和所有参展商的平等权利,主办方的决定为最终决定,争议各方应共同遵守。
10、如参展企业严重违反《参展须知暨安全责任书》及相关规定,主办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展位租金不予退还,此外还应赔偿因终止合同给主办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11、参展单位参展商可在展台内散发资料、进行广告宣传,不能在通道或展厅其他公共区域进行上述活动。
12、大会公共场所的广告宣传,均由大会组委会统一规划、总体设计,有意发布广告宣传者需提前与大会组委会联系。未经组委会批准,不得在大会的公共场所随意占用、张贴、悬挂物品和广告画。如以大会名义制作宣传品,须经大会组委会批准。
13、展馆内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馆,否则组委会有权将其逐出展馆。
14、展商在展位布置时严禁将展馆当做工场进行锯、刨、油漆、喷涂等。布展时严禁在门、窗、栓、地面、墙面、柱子、展板、展具、电器及桌椅等设施上钉钉、刻划或凿洞,如有违反或造成损坏,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5、展馆内不得使用可燃或易燃材料进行搭建和装修;若因特殊情况须在展馆内装修施工的,应征得展馆同意后,按规定缴纳施工管理费,方可进馆施工。
16、严禁使用破坏性固体物及胶水、双面胶、浆糊、黄色封带等残留性粘贴物;不得在展架、展板及洽谈桌上使用大面积不干胶或即时贴。未经允许不得在场馆的柱子、墙壁及房顶上张贴与悬挂物品,否则,若柱子、墙壁及房顶因此遭到损伤,须予以相应赔偿。
17、展场内所有的搭建物不能封顶,与吊顶间的距离不少于1250px;与电源箱的距离不少于2000px;不得阻挡消防栓,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消防卷帘门下方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展场应留有足够的安全疏散通道,通道不得少于3.5米;参展商不得在展位内超量堆放展品,摆放展品不得超出展位范围,并注意防火。严禁在电梯、楼梯口等安全疏散通道上摆设任何物品。
18、参展商需要租用展具、电器等展览相关设施或安装水电和空压机的可向现场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严禁私自接驳电源,违者当即取消用电资格。
19、主办单位与展馆在各层设有现场咨询服务处,参展商可随时向服务处咨询。
20、为防止东西遗失,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证件。如发生遗失,请及时与组委会或展馆保安部联系,保安部将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组委会和展览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
21、关于展品运输,参展商请选择大会制定运输公司或正规合法物流、快递公司,谨防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
22、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规定做出补充或修改,修正后与原规定具有同等效力,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23、《参展须知暨安全责任书》属于参展合同的一部分,一式两份,参展商和主办双方各执一份,盖章或签字(复印有效)后生效。
参展企业名称: 展馆和展位号: 号馆 号
参展企业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因为专业, 所以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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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健营养杂志社
·中关村健康服务产业促进会
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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